- 规则体系
- 订单及售后
- 食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商户入驻平台行为,维护平台经营秩序,保障入驻商户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相关协议,特制订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梗嗨网所有合作商户(以下简称为“商户”),同样也适用于商户门店、商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对于商户拥有实际控制权或者运营权的人员、对于商户管理员账号具有使用或者控制权的人员。
三、【入驻要求】
1、商户经营资质
商户入驻平台时,需要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入驻资质标准详见《平台合作商户行业准入和资质规范》。商户应按照平台登记流程和要求,在平台登记其真实有效的实际经营名称、经营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商户提供的资质、信息或材料有变更的,应及时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营业执照
商户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局等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替代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资质(下统称“营业执照”)。替代营业执照的其他有效资质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行政许可
商户所在行业如涉及行政许可审批的,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局、医疗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颁布的行业许可资质文件。行业许可资质文件包括医疗执业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
(3)其他
若商户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登记的,应当提供相关承诺函或者声明等。
2、商户实体门店
商户在平台创建的门店(下称“线上门店”)应具备对应的实体门店(下称“线下门店”),线下门店应同时符合独立性、关联性、一致性要求。商户不得通过安装虚假门牌、搭建临时经营场景、借用第三方场地等方式规避平台规则。若法律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平台其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商户应同时予以遵守。
(1)独立性。线下门店应具备独立经营空间,与相邻门店之间有明显的物理界限且足以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服务体验。
例)线上门店经营奢侈品回收,线下门店位于洗衣店内部,用户只能在洗衣店前台进行回收交易,视为不符合“独立性”要求。
(2)关联性。线下门店装修、设备等整体环境应与线上门店经营业务具有显著关联性,且应符合或满足一般消费者对该行业的普遍认知和要求。
例)线上门店经营婚纱摄影业务,线下门店缺少婚纱展示、拍摄的空间、设备,无法满足用户的消费目的。
(3)一致性。线下门店实际履约的地址、环境、服务等应与线上门店所公示信息保持一致,确保用户可根据平台公示信息准确定位线下门店并享受到相应消费体验。
例)用户根据线上门店地址到达线下相应场所后,商户引导用户前往其他场所进行消费体验,视为不符合“一致性”要求。
鉴于平台上商户业务模式种类繁多且更新速度较快,平台有权基于独立判断,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对具有特殊业务模式的商户豁免一项或多项实体门店要求。
四、【入驻限制】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政策环境变化以及商户历史违法违规行为等,对商户入驻设置相应的限制。
1、【品牌入驻限制】
平台有权基于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对于与平台已有的品牌相似、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或者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户进行入驻限制。
2、【经营类目入驻限制】
平台有权基于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对于商户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类目进行限制,平台不合作的类目详见《平台合作商户行业准入和资质规范》第三条。
五、【违规行为】
商户除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第二章入驻规则外,不得出现如下违规行为:
1、商户提交的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主体名称不一致的;
2、商户经营资质提交入驻审核时过期或合作期间未能保持持续有效的;
3、商户经营资质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或超范围经营的;
4、商户无实体门店或未按照经营资质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
5、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所提供经营资质中所载营业地址不一致的;
6、商户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虚假资质、信息或材料,如伪造资质或盗用、借用第三方资质;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双方协议情形。
六、【违规处理】
1、平台通过主动监察、用户反馈、监管通报、媒体舆情或其他外部信息渠道,发现商户存在违反本规范行为的,有权视商户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发生频次,采取警告、页面排序降权、下线商户门店、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且平台有权对违规商户采取合作费用不予退款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类产品服务费、推广技术/广告/内容营销服务费用。
2、对于多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违规后果的商户,平台将永久限制其入驻平台。
3、对于商户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平台有权交由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商户行政或刑事责任。
七、【申诉流程】
1、针对平台对商户的违规处理措施,如商户认为不合理的,则有权依据本规范或其他相关规范在收到违规处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提起违规申诉,如商户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违规申诉的,视为商户认可违规处罚。
2、为了保证申诉的有效性,提高申诉成功率,商户申诉时需按照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截图、链接、照片、录音、快递单凭证、报案回执等。如商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视为申诉不成功。
3、平台在收到商户提起申诉后,将及时审核商户提交的申诉材料并反馈相应处理结果。若违规申诉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不成立、处罚措施不执行;若申诉不成功,则对应的违规处罚成立、处罚措施将直接执行。
八、【规范变更】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平台页面/商户中心等渠道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每一家使用平台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
九、【规范效力】
本规范作为商户与平台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商户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十、【规范溯及力】
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十一、【生效】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本规范最新修订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